新闻网讯(通讯员 蔡路)3月2日,湖北省教育厅发布了第2号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及《武汉科技大学章程》,这标志着我校章程获核准并正式发布。
《武汉科技大学章程》由序言和八章组成,共85条,全文10644字。包括“总则”、“学校功能与教育形式”、“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教职员工、学生、校友”、“学校与社会”、“经费、财务、资产与后勤”、“学校标识”和“附则”。章程彰显了学校的办学历史和文化内涵,固化了已有的办学实践和管理经验,完善了学校内部治理体系,突出了学校办学自主权和监督机制,保障了学术权力在治学中的主导地位,明确了学校与举办者及社会其他组织的关系。
2014年我校被省教育厅列为湖北省第一批章程制定试点高校。学校把章程建设作为坚持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构建现代大学制度体系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学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汇聚各方智慧,历时一年多,数易其稿,不断完善,完成了《武汉科技大学章程》的起草工作。 2014年9月22日,经学校2014年第十三次校长办公会审核;9月29日,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审定,上报湖北省教育厅申请核准。2014年10月28日,湖北省教育厅召开湖北省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第一批7所试点高校章程进行审核,孔建益校长代表学校作汇报并接受质询。2014年12月8日,《武汉科技大学章程》获湖北省教育厅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章程是学校办学和管理的“总宪章”,上承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下接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湖北省教育厅要求,学校今后将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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