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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会:校园法制教育的“弘扬者”

作者:于晟加 曹玉莲 陈雅倩 孙若楠编辑:方斌发布时间:2019-03-25浏览次数:

“法不阿贵,绳不饶曲”,在武科大校园内,一群学生怀着对法律的热忱,于2002年10月创立了一个致力于校园内的法律宣传,为校内师生普及法律知识,将法律实践、贯彻、落实的社团——法学会。

“研究法学理论,发扬法律文化,弘扬法律精神是我们创立社团的初衷。”法学会16级会长杨滔说。在过去的两年里,法学会先后走进了东澜岸社区、武昌长轮社区等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法制素质。此外,法学会还曾数次前往法院旁听,通过亲身感受来加深对法律的认知。

一提到法学会,成员们就不自觉地露出自豪、满意的神情。无论是“3·15,我们在行动”的活动,还是“模拟法庭”、“影视沙龙”等活动,法学会所举办的活动都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为我校的法制宣传工作注入了不少动力。

理论联系实际,推动实践教学,进一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为以后要开展的模拟审判做好准备是杨滔所带领的法学会一直在做的事情。而他们所开展的义务普法和法律宣传活动为推动法律在基层的普及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法学会成员柳琦玥表示:“法学会所举办的实践活动更能锻炼到自己,虽然自己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但是实践和理论是不同的。”她提到,在去红霞社区进行宣传的时候,居民们的热情度很高,还有家长特地带小孩过来听宪法宣讲,法学会成员和听众进行互动的就是一个将理论知识融入实践的过程。

在解答居民们所提出的问题时,由于理论性的知识晦涩难懂,大家就要用具体实例或者比较生动的方式去说明,这个过程给法学会的成员们提供了运用理论知识的机会,让大家提前感受专业运用于实践的过程。柳琦玥笑道,如果以后自己成为一名律师,就要将法律条例理解透彻,真正用于辩护自己的当事人,而法学会正是将以后大家在职场上要面临的情况提前展现给大家。

“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法学就好比一片“野渡”,作为“渡口”,它很重要。但由于其“野”而常让人无从寻觅,所以法学会在这“野渡”边,充当了一个“引路人”的角色,这也是法学会最贴切的阐释。杨滔指出,法学会作为“引路人”可以引导大家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学习法律知识,培养使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意识的能力。

法学会十一月份举办的辩论赛让何叶记忆犹新,“法是否要责众、死刑是否要被废除、同性恋是否应该合法化”,三个看似简单的辩题实则将法律与生活紧密地结合了起来。何叶回忆道,自己在复赛和决赛中都是担任一辩,既没有专业辩手的攻击辩驳能力,也没有专业辩手强大的思维逻辑能力。“所幸我有过硬的法学知识,可以较快地反应出某件案例牵涉到的法律知识,同时也能将自己的观点用法学知识武装得更严谨有理。”

法学会举办这样的辩论赛正是为了将大家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困惑以法律的形式展现出来,从而使大家能站在一个更客观、更理性的角度去看待问题。用法律知识表达自己的观点,为了本方观点站得住脚,和队友们团结一心,找出漏洞,集中精神用法学知识分析案例、进行辩护,这便是法学会举办辩论赛的意义所在。

在“法”的路上,法学会始终保持着对法律的敬畏,以求知的欲望和饱满的热情,不断向前迈进。他们正以自己的方式,为法学会开创别样美好的未来,“法之于我,是责任,也是热爱。”

(曹玉莲 陈雅倩 孙若楠)

法学会成员在东澜岸社区举行“一·二四”普法宣讲活动 法学会供图

法学会成员在东澜岸社区举行“一·二四”普法宣讲活动 法学会供图

法学会在武昌长轮社区进行普法宣传 法学会供图

长轮社区普法宣传活动中,法学会在模拟庭审过程 法学会供图

法学会成员在布置“三·一五,我们在行动”的活动现场 于晟加摄

“三·一五”活动中,参与者踊跃答题、比拼 毛梦圆摄

“三·一五”活动结束后,成员们合影留念 于晟加摄

法学会举行“模拟法庭”活动 法学会供图

模拟法庭活动中辩手们相互交流 法学会供图

“模拟法庭”活动中参与者在进行法庭调查辩护 法学会供图

法学会举办“同性恋是否合法”主题辩论赛 法学会供图

法学会举办“影视沙龙”活动,活动结束后成员们进行合影 法学会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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