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通讯员 曾琦)日前,接到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武汉科技大学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结论的通知》,我校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准予通过。
合格有效期5年,自2016年5月起至2021年5月止。这是我校第二个申请并成功通过行业认证和评估的专业,也是我校首个申请并成功通过评估的工科专业。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的评估工作经过多年的准备,于2015年6月正式启动。城建学院在对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状况进行了全面梳理与总结的基础上,于2015年8月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提交了评估申请报告。
2015年9月,住房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受理了我校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的评估申请。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教育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全力做好组织、沟通与协调工作;学校办公室、黄家湖校区综合办、教务处、学工处、团委、科学技术发展院、研究生院、人事处、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现代信息中心、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保卫处和体育课部等15个相关部门大力支持,积极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图书馆、档案馆、工程训练中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理学院、信息学院、外国语学院等7个涉及公共教学资源的单位密切配合,圆满完成专家组视察准备工作。
城市建设学院成立了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领导和工作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投入到紧张的自评报告工作中,学院、系领导和全体师生员工团结协作,就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现状、办学思想与特色、教学组织与管理、科研与学术交流等方面进行了自我评价,完成了2万余字的自评报告及23万余字的支撑材料;期间组织调研了省内外3所高校的评估情况,收集了100万余字的参考资料;同时加强了专业实验室、图书资料室及档案室的建设工作,使学院的教学设施更加完善。
今年5月17日至1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评估视察组莅临我校,对城市建设学院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进行实地考察。视察小组综合了解了我校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的教育过程、教学条件和学生德、智、体教育和学生素质等相关情况,考察了我校教学培养计划、教学进程、教学管理、师资队伍以及学校对该专业办学的支持情况。
视察小组认为,我校提交的自评报告属实,满足评估文件的要求,对我校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培养特色,培养条件给与了充分肯定,对我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及实验条件建设方面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通过这次评估,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能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力度、优化实验条件,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和更大的发展空间。
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并投票表决准予通过。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处长陈涛介绍,作为湖北省属高校排头兵的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教学是我们的优势和特色。学校秉承“本科教学质量是大学生命线”的主张,不断构建、完善、创新该项工作。除了进一步加强基础性工作外,将以专业认证与评估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方法改革、专业综合改革、课程体系和内容改革。
今年6月2日我国成为“华盛顿协议”的正式成员,这将有利于提高我国工程教育质量、促进我国按照国际标准培养工程师、提高工程技术人才的培养质量,是推进我国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的基础和关键,对于我国工程技术领域应对国际竞争、走向世界具有重要意义。作为我校主体的工程教育专业,尤其是我校前期开展的“卓越工程师计划”项目的多个专业,近几年将陆续迎来教育部各专业认证(评估)委员会组织的专业认证,任务艰巨。
据悉,住房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结论分三种:一是评估通过,满足评估标准,合格有效期为5年;二是评估基本通过:基本满足评估标准,但在某些方面存在问题且可在1~3年内解决,有效期为有条件5年;三是评估未通过:不满足评估标准。评估未通过的院校在两年后方可再次提出评估申请。
此次我校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获得了评估合格有效期5年,是学校和城市建设学院在专业建设方面取得的又一项新成果。
专业评估结论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