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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6个学位点通过国家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

作者:系统管理员编辑: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28浏览次数:

新闻网讯(通讯员刘军伟)教育部3月25日下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校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社会工作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均为“合格”。

《通知》将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分为三种,第一种为“合格”,第二种为“限期整改”,第三种为“撤销”。据悉,在此次评估中,有42所高校的50个学位授权点被撤销,95个学位授权点要求限期整改。《通知》规定,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1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复评结果为“合格”的恢复招生,复评结果达不到“合格”的撤销学位授权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201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

本轮学位点专项评估工作是在国家推动研究生教育质量建设工程、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服务社会发展需求、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整体质量的背景下,为切实保证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相关文件精神,开展的一项新工作。自2014年底接到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对学位授权点进行专项评估的相关文件以后,学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学位点专项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院联合资环学院、管理学院、文法学院成立学位点专项评估工作小组,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提高认识、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抓住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各重要环节,对照评估指标体系,查找不足,全力抓好整改和建设工作。学位点专项评估工作历时一年完成,相关学院利用节假日、周末等非工作时间收集整理支撑材料,并派老师先后赴上海、合肥、成都等地高校进行学习、交流,定期召开专题研讨会,反复论证,凝练学科方向,总结办学特色,形成学位点专项评估总结报告。

研究生院院长吕勇表示,研究生院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以此次评估结果所取得的优秀成绩为契机和动力,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为提高我校现有学位授权点的办学水平,加强内涵建设,办出特色,争创一流,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统筹、加强建设、加强管理,发挥学位点评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作用,进一步做好我校现有学位点2016-2017年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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