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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非营利组织研究中心“创新社会治理机制”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作者:系统管理员编辑: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14浏览次数:

新闻网讯(记者 杨鲜)4月10日,由湖北省非营利组织研究中心、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湖北省社会学会主办,城乡社区社会管理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湖北省中小企业研究中心、湖北省行政管理学会协办的“2015年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学术研讨会”在我校黄家湖校区文法学院召开。会议邀请了美国、北京、江苏、湖北等地专家学者为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出谋划策。会议由武汉科技大学原正校级干部顾杰教授主持。

武汉科技大学党委书记刘华才、湖北省社会组织总会执行副会长、湖北省民政厅原正厅级巡视员文增显、湖北省社科联常务副主席刘宏兰、湖北省社会学学会会长雷洪、武汉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孙国胜、湖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处处长吴斌祥等领导出席了会议。来自国内外相关高校专家学者,有关民政职能部门负责人,社会组织会员单位及新闻媒体记者共50余人参加研讨。

北京师范大学施雪华教授提出,当前我国社会组织发展中存在控制性发展、无序性发展、消极性发展、不规则发展、非现代发展等五大发展问题,社会组织的管理也存在着宏观、中观和微观三大管理问题。围绕解决我国社会组织发展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方式和方法,施教授提出了放松管制、鼓励发展,科学分类、分类治理,弱化管控、提高服务,增加财税、多用志愿,重视基层、重心下移,规则管理、现代管理,平等合作、强化治理,借鉴国际、自我创新等8项具体措施。

江苏师范大学魏晨教授认为,社会治理,是指以维系社会秩序为核心,通过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认同、秉持社会公正、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治安、应对社会风险,为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创造既有秩序又有活力的基础运行条件和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的活动。要从问题角度、发展角度、结构角度、现实角度等四个方面来理解社会治理,从而引导社会治理机制的创新,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

湖北省非营利组织研究中心学术委员、湖北省行政管理学会原会长顾杰教授在最后的总结发言中指出,来自美国、北京、江苏、湖北等地专家学者围绕“创新社会治理机制与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主题,通过 “主题论坛”、“专题论坛”、“专家点评”等环节,对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社会组织培育、社会组织发展等问题进行了研讨与展示,提出了许多政策性建议。本次会议力图着眼于国家社会发展的宏观视野和基层社会组织发展的微观视角,为各级政府部门、社会组织、高等院校相关专家学者在更广泛的社会层面探索中国社会和谐发展之路,搭建起了交流的平台。

大会表彰并颁发了“创新社会治理机制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征文获奖证书,我校彭惠青、李莉教授获一等奖,丁宇教授获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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