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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组织开展廉政讲座 学习党的准则条例

作者:系统管理员编辑: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04浏览次数:

新闻网讯(见习记者 刘军 通讯员 朱磊)12月2日下午,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审计处处长胡少萍在理学院学术报告厅为理学院全体教工党员带来题为“两项法规与八项规定”的专题报告,带领党员们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胡少萍指出,准则中一大改动为名称的修改,由“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守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他强调,从执行对象上来看,由党员领导干部改为全体党员,覆盖面扩大到8700万党员。他还指出,本次准则倡导积极向上的理念,涉及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高尚情操四个方面,要求共产党员能够正确处理公与私,对待简与奢,从生活中的小方面严格约束自己,做好带头模范作用。

对于法与纪的先后问题时,他指出,之前的准则中很多条例与法律存在一定的冲突,所以准则在此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修改,并强调,在处理共产党员法纪问题时,应严格按照纪在法前的标准,如有违反则先进行纪律的处分,再执行法律的判决,这是最大的亮点。共产党员应时刻铭记,党规党纪严于法律,法律适用于普通民众,而党员作为先进代表,理应受到更加严格的管理与监督。同时他指出此次准则的四个看点:通过修订党规,扩大覆盖面,彰显一种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要求党员不仅要廉洁从政,同时也必须树立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道德决心;对于“禁止”“不准”等项进行部分删除,厘清负面清单,全面倡导正能量。增加了“拉帮结派”等新词,同时以一系列的正反面例子教育党员应该严于律己,不能触碰法律与纪律的底线。

学院党委书记马平均对胡少萍的讲话进行总结,“胡书记的报告简明扼要,却发人深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让我们党员对新准则有了快速且深刻的了解,我们今后一定会更加注意监督检查,同时严于律己,做合格优秀的共产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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