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通讯员 阮综凯) “支教、法律宣传、低碳宣传、趣味心理游戏、文娱汇演、模拟审判……这过程的点点滴滴,我仍然历历在目,却无法用笔一一记录”8月14日,来自材控1402班的苗丽莎已在陕西省大荔县官池镇开展“科技支农”的社会实践活动有10多天了,通过电影,晚会,模拟审判等多种形式为村民们普法,丰富他们的文化生活,同时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她此次活动的主题是“科技支农”。从8月1日起,苗丽莎就在陕西省大荔县官池镇开展为期十多天的社会实践活动。
在“法制下乡、法律宣传”活动中,她通过彩页宣传,传单宣传,走访宣传等结合自己所学的知识,发挥特色,根据农村法律普及率低的情况做一些法律宣;在法律调研中,她利用所学的知识,结合国家制定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深入实际的调查该地的农民对“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认识;在模拟审判中,她通过一个民事案子,一个刑事案子,让村民了解真正的审判程序,认识法律的威严性;在支教方面她结合自身的特长,给初中孩子们进行授课。
她讲述她的大学生活,让学生们更好的了解大学校园,促进学生们的求知欲。她还将自己成功和学习的的经验传授给他们,帮助他们提高学习效率;在丰富村民文化生活上,她策划了一台文艺晚会,由村民自行报名表演;在支农上,在业余时间,她深入基层,帮助农民干农活,真正的走进农民,了解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在支持环保,低碳宣传上,她向村民传输环保理念。
活动接近尾声,苗丽莎感概道:“这次亲身体验让我有了深刻感触,这不仅是一次实践,还是一次人生经历,是一生宝贵的财富。我们是社会未来的建设者,我们应该积极走出象牙塔,到社会中去,了解国情,服务社会。通过大学学习后,要想尽快的成为现代化建设的有用人才,适应社会的需要,就要在学习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认识社会,认识自己的社会位置,明确自己的历史使命,激发自己的学习热情,调整和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战胜各种困难和挫折,锻炼意志和毅力,为适应以后的工作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