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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学术“高压线”还需加压

作者:系统管理员编辑:李芳发布时间:2016-03-23浏览次数:

学术“高压线”还需加压

叶笑朗

去年12月,教育部、科技部等七部门印发《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发现违反“五不准”的行为要主动申请撤稿,对违反“五不准”的行为视情节作出严肃处理,捍卫学术尊严,维护良好学风。

然而,今年初,山东大学一名硕士毕业生论文涉嫌抄袭一案引发广泛关注。前不久,媒体又曝出另外两所高校的硕士毕业生论文也陷入高度雷同的尴尬境地。

七部门以强硬的姿态在学术界拉起了一道“高压线”,为何类似这样的学术不端事件仍旧频频发生?

造成此类现象的因素并不单一。有的大学生在毕业之际,由于无法通过自己所学的本领写出论文顺利毕业,便想方设法从网上抄袭他人著作。有的科技工作者为了能够通过年度考核或获得更高的职称,通过各类渠道向他人“购买”论文。另外,在学术界,有了论文就较容易申请到科研项目,进而拿到科研经费,再进一步通过非法手段将其变为私人财产。这样的因果关系导致了相当一部分学术造假案件的发生。

苍蝇专盯有缝的蛋,对于论文的贩卖者,正好投其所好,将自己的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高价贩卖获取利益,于是形成了一个“买卖”的供求关系,使得我国在学术科研领域存在了一定规模的“产业链”,其影响极坏,危害极广。

学术界的歪风之气欲要根除,非一日之功,现在有了“五不准”这个“高压线”,还需要在抓落实、出效果上“加压”。

首先,严惩违反“五不准”的行为,使其不敢学术不端。之前,绝大多数的造假事件发生后,多是依据各类基金会的管理条令,将已成功申请的项目基金追回,而造假者并未受到严厉的制裁。换言之,通过造假牟利,若不被发现,便能挥霍申请到的科研经费;即使被查,也不过是归还所得的钱财,并无额外损失。零成本,零风险,使一部分人铤而走险,胆大妄为,无所畏惧,造假猖獗。因此,当各有关单位一旦发现撤稿事件,务必立马调查处理,并逐步建立科研行为严重失信记录制度和黑名单信息共享机制,遏制该现象的蔓延。当业内人士出现品行不端、学术造假的行为后,各有关单位也不应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为其开脱,当以严厉的手段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严重者将其逐出科研领域,永不续用,以此震慑此类行为。

其次,加大对科研经费的审查力度,使其不能学术不端。之前,对于科研经费用途审查一直处于松懈状态,以至公款请客、凑发票、伪报销等行为成为了“公开的秘密”,一些科研经费通过不法手段间接地变为了私人财产。正是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让造假者垂涎于科研经费这块“肥肉”,不惜以各种手段去将其变为自己的“盘中之餐”。追本溯源,若是相关部门能加大检查力度,严格监管和控制科研经费去向,保证其全部用在科研方面,那么即使造假者成功申请到了这笔经费,由于其不具备科研能力,便无法正当使用这笔费用。花这么多的心血和成本去获得一叠不能用的百元大钞,相信不会存在如此愚蠢的造假者做这笔血亏的买卖。

再者,加大对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的重视以及保护,使其不想学术不端。如果学术论文的价值高于其市场贩卖的价格,学者不值得去“贱卖”自己的学术论文,那么便不存在买卖这一交易,也就阻断了不法分子的可乘之机。各单位应进一步改革完善科技评价体系,为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的政策和环境保障,提高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的回报,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科技工作者的职业操守,不应仅仅靠个人的思想意识来维持,更该有与之匹配的物质奖励来加强最后的防线。

作为科技工作者,也要加强自律,设置底线,自觉抵制学术不端。从事学术研究是崇高的职业,科技工作者不应只是学术界的领头者,更该是道德上的楷模。光明磊落的科研成果,货真价实的科研论文,才是通往学术领域巅峰的通天大道。弘扬科学精神,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学术生态环境,应是每个科技工作者的自觉行为和历史责任。作为管理部门,提升准入的门槛,抬高逐出的标准。在应聘时,加大对其人品的考察,而非只是注重于业绩和智商,杜绝敷衍了事和“走过场”的现象。

政府出台学术“高压线”,以雷霆手腕弹压学术造假的歪风邪气时,各级管理部门切莫忘记以怀柔的方式关心和培养品学兼优的学术人才,在书写当世科研辉煌的同时,不忘传承学术科研的优良正风;在致力于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数量大幅增长的同时,质量显著提升,学术声誉得到广泛认可。

我们期待,多管齐下,学术科研领域的不正之风逐渐净化,学术科研领域成为真正的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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