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课堂 要个性 不任性
吴 锦 东
近日,中央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进一步明确了高校作为意识形态工作前沿阵地的基本定位。而课堂作为高校教育的主阵地,教师的言行举止直接影响到受教者的品行。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人们能够自由表达自己的看法和思想,也诞生了众多在社会上有影响的公共知识分子。这应该说是一件好事,说明中国社会已经足够开放包容。但是,言论自由不能成为某些人不顾场合、大放厥词的理由。刚刚过去的2014年底,四川某高校女副教授为其子出气,大闹中学课堂,并公然谩骂班上其他学生,宣称“有钱就是任性”的消极观点,其言行已经严重触碰了为人师表的道德底线。
大学的课堂教学,既是教师社会责任的体现,又是教师自我风格的展现。教师在课堂上进行“个性化”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课堂的教学效果。比如我校的“两课”大力推行课改,结合学生关注的问题,用学生喜欢的方式上课,受到学生极大的欢迎。《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堂上,播放二战、抗战、中美建交等史料图片和音像资料,让历史从书本走出来,真实地展现在学生的眼前;《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堂上,让学生“穿越”到过去,“身临其境”地讲述中国革命的历史进程;老师们还带着学生,走入“田间地头”,了解中国国情,思考并解决现实问题……事实证明,这样个性化的课堂教学让学生受益终生。
然而,近年来,我们多次看到,某某高校教授在课堂上发表批评政府言论而被学生举报的新闻;某某教师公开在讲坛上鼓吹与我国法律规定相悖的内容,给学生带来极大思想误导。这样的行为就不是“个性”,而是“任性”。
学术研究无禁区,三尺讲台有规范。学术无禁区,并不等于高校无纪律;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老师在课堂上可以“任性”。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高等教育作为国家的头等大事,其活动原则必须符合国家需要和广泛接受的社会标准。《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若把大学课堂当作是个人随心所欲的秀场,只是表达和展示个人价值思想偏好,而不顾及自己言行的教育影响,那是一种不负责的表现,这种行为的直接后果是误人子弟,祸国殃民。
大学生的学习成长阶段正是其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他们思想活跃,但辨别力还不够成熟,自制力还不够强,需要老师们在课堂上加以正确引导。作为老师,应当严于律己,规范三尺讲台,努力打造传递正能量的“个性”课堂,切莫在课堂上“任性”。